2006至2007年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广州市审计局于2008年对2006至2007年广州市本级预算安排的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㈠基本情况
市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资金是用于控制我市城区范围内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密度及有效控制各种传染病传播的专项资金。2006至2007年,我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 136万元,实际到位1 136万元,实际总支出1 130.97万元,余额5.03万元。
㈡总体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6至2007年我市本级预算安排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资金财务管理状况良好,能按规定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病媒生物防制专项工作上,没有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
市属各区、县级市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用途使用资金,并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灭鼠突击行动,对贴近居民生活的场所进行环境整治,提高了环境卫生质量,有效控制了各种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对广州市城区124条行政街道和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各区、县级市对市爱卫办补助病媒生物防制器械和药品的总体满意度较高,对药械的使用效果也比较满意。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㈠部分区、县级市没有充分利用下拨的病媒生物防制器械,出现器械存在闲置情况。
㈡部分区、县级市将药品免费派发给非公共环境的辖内部分住户和派发给单位使用。
㈢各区、县级市药品储存差别较大,没有制定相应的药品储存标准。
㈣药品储存条件较差,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广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同时建议:
㈠建立全市统一的病媒生物防制器械基础数据库。对全市各区的器械配备、使用情况实行科学管理,为决策提供依据。
㈡推行全市各区消杀站共用大型器械的制度。提高大型、贵重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大型设备的购置,节约财政资金。
㈢将目前由市爱卫办统购统分药械,改为向各区下发经费配额,由各区根据实际需求购买药械。
㈣加大宣传力度,适当增大投入,引导和鼓励居民和单位自行解决用药费用。
㈤根据目前各区、县级市药品使用管理现状,以及在充分考虑社会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应就药品的储存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的规定。
㈥建设市、区、县级市各级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储存仓库。
㈦逐步推行病媒生物防制的社会化模式。
三、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爱卫办非常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并督促有关区、县级市,逐条落实和整改。
㈠着手建立全市统一的病媒生物防制基础数据库,将病媒生物防制基础数据按类别编排,分类登记入库,实施动态管理,专人负责。
㈡推行全市合理调配、共用消杀站。明确规定大型病媒生物防制器械由区、县级市爱卫办主管,街道消杀站(队)使用,市爱卫办统一调拨使用。
㈢将以往统购统分病媒生物防制药械的做法改为向各区下发经费配额,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由各区、县级市根据需求购买药械。
㈣拟结合“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爱卫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居民和单位自行解决用药费用。
㈤着手分别制订鼠药、卫生杀虫药和施药器械储运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加强规范药品储存管理,同时督促各区、县级市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计划用药。
㈥着手制订病媒生物防制药械管理方面的规定,并督促各区、县级市完善药品储存仓库的建设和管理。
㈦ 2009年把病媒生物防制社会化作为一项调研课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已在萝岗区5条街、番禺区石基镇等部分区、镇率先实行试点工作。
主办单位:广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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