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区公有企业的监督,规范企业管理运营,防范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广州市番禺区审计局多措并举,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加强统筹谋划。把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区经责审计全覆盖计划,进行5年轮审1次的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等内容。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延伸审计其属下公有企业,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对属下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属下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性等情况。
二、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审计专员派驻制度,联合区财政局制定《番禺区区属企业监事会成员兼任派驻审计专员的管理办法》,明确审计专员办“一身两职”职责,既履行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职责,也履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实行审计专员定期月度报告和年终总结报告制度,以此加强信息联通,实现双方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审计专员办的“探头”和预警作用,实现对区属国有企业监督关口前移。
三、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摸查区16个镇(街)140间属下公有企业监管情况,对比分析其经营状态、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等,并结合近3年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对镇(街)开展13项审计项目发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共性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审计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区委、区政府,为加强镇(街)属公有企业监管提供翔实的决策依据。
四、强化内审指导。为公有企业加强内部审计提供必要的制度指引,包括印发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细化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制定内审文书格式范本等,并直接指导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实战工作,指导其制定内审计划,对4间国有企业开展的货币资金内部审计进行现场指导,包括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现场监盘、查阅账册、凭证资料等具体工作,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陈淑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