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审计局出台《广州市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全市审计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规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规定,主要围绕法律适用原则、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适用情形、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方面,对市审计局2019年出台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修订完善。《规定》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目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定义;二是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原则;三是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适用情形;四是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要求;五是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六是违法行为、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和对应的处罚裁量标准。
《规定》出台过程中,市审计局认真梳理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文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审计机关做法,集思广益,开门问策,广泛征求各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审计机关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新修订的《规定》对全市审计机关行使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统一了标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布诗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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