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审计署“深入研究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方法路径,坚持走科技强审之路”的工作要求,从以下三方面深入推进全省大数据审计建设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服务大局,明确大数据审计工作的责任与使命。下发《辽宁省审计厅关于深入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大数据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高度,去认识和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要主动思考在大数据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采取更有力的举措,以更扎实的作风,共同做好全省大数据审计工作。
二是健全机制,统一标准,确定2018年大数据审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以“金审工程”三期建设为契机,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工作机制,推动数字化审计平台共享应用,打造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强化大数据审计成果提炼。逐步实现省域数据资源的统一标准和集中管理,进一步提升数据资源的覆盖面,着力培养审计人员的数据分析思维,强化数据分析能力,促进大数据审计工作的拓展和深入。
三是问题导向,提高质量,立足实效规范大数据审计工作规则。要求全省大数据建设要面向审计实际需求,坚持“实用、好用”的基本原则,以提升审计工作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审计风险,实现审计全覆盖为根本目标,着力解决新时期审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注重实际应用效率和效果。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把握正确的思路和方向,逐步规范大数据审计工作规则,更好推动辽宁省大数据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持续健全优化全省大数据审计体系,深入推进“科技强审”,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力争在数据层面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佟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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