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力度,揭示和反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更加关注是否对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是否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意见要求,加强对生态环保领域政策、资金、项目和重大改革任务的审计,揭示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发展不讲保护、只讲利用不讲修复造成的生态环境毁损破坏问题;关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变化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以及对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处置情况,揭示失职渎职、监督责任缺失、虚假整改,以及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项目运行效益差等问题,促进提高环保工作成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审计,关注决策事项是否突出生态环保特点,是否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和长远性,揭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相互矛盾、相互掣肘的问题;关注是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是否按规定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揭示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建设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揭示未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干扰环境监测和篡改、伪造数据等方面问题,促进忠诚履责、担当作为。
意见强调,加大环境污染违纪违法案件揭示力度,严肃揭示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得到解决或屡查屡犯、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建设高污染项目,以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严重损毁环境和重大生态破坏问题。对审计发现的人为因素造成责任事故等问题线索,坚决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意见明确,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与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水文和测绘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机制,拓展地理信息系统、航拍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探索专家咨询服务机制,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郑茂霞韩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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