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要闻

十三届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19 14:07:45
来源: 广东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

2月26日,马兴瑞省长主持召开十三届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是我省第一部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发的全省性内部审计法规,实现了内部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性突破。研究起草《规定》,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在我省审计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推动全省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会上,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就起草情况作了汇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曾陆祥就立法审查情况作了汇报,省政府领导同志进行了认真审议。马兴瑞省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的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防线,新时代要实现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规定》十分必要。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好内部审计职责;省审计厅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用好内部审计的资源和成果,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落实好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我省内部审计制度,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提供制度支撑。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细化内部审计的程序,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细化明确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职能,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中共广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审计局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6号 邮政编码:510060 技术支持:广州市审计服务中心 
police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06号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117376号-1]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1
           

 您是第 -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