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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立法专家论证会记录

发布时间:2010-04-01 16:00: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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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立法专家论证会记录

 

时间:2010325日上午

地点:广州市审计局

主题:邀请法学专家6名就立法稿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和研讨。

一、主要意见和建议

()关于《办法》的名称

建议题目增加建设二字,改为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并相应对《办法》中的类似表述作相同修改。因为该办法规范的不仅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还包括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原有的标题不能包含第二部分的内容。

()《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行为……”,对于建设行为的规范应属《建筑法》的管辖的范围,建议改为规范财政和财务收支行为

()《办法》第二条

“……检测、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适用本办法财务收支前面遗漏了财政收支一词,建议予以增加。同理,该《办法》中第四条第四款、第十条第一款第() ()项也应作类似修改。

()《办法》第三条

“……下列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根据条文上下文意思,建议在第一个“50%”的后面加,把或者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中的去掉。

()《办法》第八条

建议将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改为相关主管部门,因为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不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

()《办法》第九条

建议删除第九条第一款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因为该表述与该句前面的其它内容表述不连贯,且与第十条第二款的表述重复。

()《办法》第十条

第一款第()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建议在法规后增加规章二字。

()《办法》第十一条

该条中提到了十三项内容,有的内容是对事项的审计,有的又是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给人分类不统一的感觉。建议修改,用统一标准来分类表述,例如分成资金使用情况工程管理情况等。

()《办法》第十二条

建议参考成都等地立法对该条表述加以修改完善。

()《办法》第十三条

建议把审计机关对不属于自身法定处理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处理一词删去。

(十一)《办法》第十四条

1“……,会议由市审计机关牵头……”,建议在会议前加联席二字更严谨。

2.该条规定中会议由市审计机关牵头的表述,牵头一词是口语化的语言,不够考究,建议换成其它表述。

3.建议将该条内容细化,增加可操作性。如明确条文中的政府投资项目各相关部门具体包括哪些,将监察局、检察院列入联席会议,以便借助这两个部门的监督力,增强审计的威慑力。同时,在制度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和防范把政府投资项目各相关部门列入联席会议的副作用,因为有些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部门自身就是相关的利益方,如果他们成为联席会议成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将难以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相反还可能通过联席会议影响或限制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4.建议把会议由市审计机关牵头,会议成员单位为政府投资项目各相关部门的表述放在该条最后面,另起一个自然段。这样表述比较顺当,而且不容易引起歧义。

(十二)《办法》第十五条

建议把“……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中的或者改为。把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必须要做的工作,而非可选择的项。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能使审计机关获得公众知情力量的支持,使审计监督发挥应有的监督和威慑作用。

(十三)《办法》第二十条

1.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没有行政处分,只有处分的方式,建议第一款中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删除行政二字。

2.第一款中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二字建议改为涉嫌比较准确。因为是否构成犯罪应由审判机关认定,审计机关无权定罪。

3.建议第一款第()项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法规后增加规章二字。

(十四)《办法》第二十一条

该办法是市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在广州市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区、县级市政府直接适用即可,不必表述为参照执行

二、与会人员

()法学专家代表(排名不分先后)

慕亚平(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宋儒亮(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蔡镇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邓成明(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马建文(广东警官学院教授)、朱列玉(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列席代表

黄轮彪(广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会议组织方人员

陈宝雄(广州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小平(广州市审计局法规处处长)、凌峰(广州市审计局投资处处长)、周琼华(广州市审计局投资处副处长)、李龙杰(广州市审计局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广州市审计局

                               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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