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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09-11-13 16:00:00
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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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石龙联围堤围达标加固工程预、概算执行和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州市审计局于2008年对番禺区石龙联围堤围达标加固工程(以下简称石龙联围工程)预、概算执行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㈠基本情况    

石龙联围工程位于番禺区西北侧,自钟村镇石壁村陈头水闸起至沙湾镇龙湾村龙湾水闸止共  15.3   公里  ,是番禺区的西北屏障,担负着番禺区石、沙湾、钟3镇及市桥、沙头、东、桥4街道防洪安全。2003年至2008年,石龙联围工程被列为广州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18宗建设任务之一,同时也是市委、市政府惠民66措施中第35推进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之一。  

200412月,原市计委批复意石龙联围工程立项。原市计委批复石龙联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堤围总长11.593公里,改建韦涌、陈头涌两座水闸;项目建设标准按防一百年一遇洪潮水标准设计。工程投资估算19 863万元,其中:加固工程估算投资13 173万元,由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和番禺区政府共同出资;环境景观工程和征地拆迁费估算6 690万元,由番禺区政府出资。  

石龙联围工程由广州市番禺区城乡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指挥部)负责,分为堤防部分和重建水闸部分两个工程进行建设。20051月和20069月,原市水利局分别批复堤防部分和重建水闸部分初步设计概算为5 730万元和331万元。堤防部分于20059月开工建设,20069月完工。堤防部分项目基建拨款5 603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    1 690万元、区财政拨款3 913万元。截至  2008     12     4    ,堤防部分竣工财务决算投资为5 603万元,而重建水闸部分仍在招标过程中,未开工建设。

审计结合石龙联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基建程序、工程施工和造价、资金来源和支出情况以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查。就征地及拆迁补偿问题延伸审计了番禺区钟村镇征地拆迁办公室、钟村镇财政所、钟村镇韦涌村和石龙联围管理所等单位。为了解堤防部分完工后的效益情况,走访了沙湾镇龙湾村、新洲村,钟村镇韦涌村、大洲村和石壁三村以及广州市番禺祥茂工艺厂、广州市华兴华为劳保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与各村的书记、村长、村委及村民居民代表座谈,向上述受益者发放调查问卷,共发出27份,回收25份,回收率92 %  

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石龙联围工程基本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履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环节。堤防部分基本按预定工期完工,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重建水闸部分未开工,建设投资计划未能完全落实。已完工的堤防部分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核算较规范,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堤防部分经公开招标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水利工程指挥部基本依照番禺区水利局制定的《广州市番禺区水利工程资金拨款办法》、《广州市番禺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水利工程除险维修加固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管理和控制。  

调查显示:堤防部分初步发挥了防洪、潮功能,减少了防洪保护区内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沙湾镇因防洪抢险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同时美化了周边环境,改善了道路交通。访谈结果表明,防洪保护区受益者均对此表示满意。但是重建水闸部分未开工,石龙联围工程尚未达到一百年一遇的洪潮水标准。防洪保护区受益者认为堤防部分完工后,水闸在汛期承受洪潮水的压力比堤防部分未开工前更大。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重建水闸部分未开工,整个堤围的防洪标准实质上尚未达到防一百年一遇的洪潮水标准,未能按计划完成惠民66防灾减灾工程在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的目标。    

概算不完整,征地拆迁补偿费907万元未纳入堤防部分概算。  

㈢用建设单位管理费购置1台工程用皮卡车,价值18万元。  

㈣施工管理有疏漏,未办理锥探灌浆施工设计变更手续。    

㈤堤防部分完工后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处理,同时建议:  

加快对重建水闸部分的建设,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效率。使石龙联围工程真正达到防一百年一遇防洪潮水标准,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水利工程指挥部及主管部门番禺区水利局、市水务局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认真纠正、积极整改,并强调在今后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加强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重建水闸部分于  2009     1     21    开标,  2009     3     18    签订施工合同,计划2009年汛后开工建设,2010年汛前完成。    

㈡完整工程概算,严格概算执行。在今后的工程概算中计入征地拆迁补偿费,对购置的车辆已调账并与财政部门沟通资金来源渠道。

㈢加强工程管理,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规定,市水务局批准,取消了上述3处池塘的填塘固基,变更了2处的锥探灌浆的设计    

堤防部分已  2009     4     8    通过竣工验收。    

    

主办单位:广州市审计局    

    辑:广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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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510060

    话:(02083844603 8388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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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印 证:(2009)穗印准字第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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