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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以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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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23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广州市审计局局长  冯慧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以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
   一是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2014年,为应对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和国内经济增速换档,以及房地产调控持续从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市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及时出台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措施,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培植财源,挖掘增收潜力,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 075亿元,总支出1 010.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6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48.7亿元,总支出794.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54.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3.2亿元,总支出61.8亿元,年终结余1.4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14.3亿元,总支出66.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47.5亿元。
    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上加大投入。2014年我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投入89.7亿元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全年用于民生和各项公共事业的支出436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3%,其中投入43.3亿元积极支持2014年十件民生实事的推进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兑现。
    三是积极推进财政改革,预算规范和公开程度不断提高。基本形成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2014年实现了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预算均向市人大报告,开创全国之先河;积极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改革,制定《关于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截至2014年底,已有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7个现代服务业约15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将非税收入和会议费新增纳入公开内容,财政透明度居全国前列。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财政体制改革为抓手,统筹兼顾增收、节支、还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1 65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五成。预算单位19 397个项目中有544个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22.75亿元;1 106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平均24.66%),涉及金额40.47亿元。其中:个数最多的为广州外国语学校和原市建委,分别有20个和19个;6个预算单位的未执行金额超亿元,最高的为原市国土房管局达4.37亿元;在预算执行审计所抽查的9个部门中,有6个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 377.04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1.13%,市残联20项金额合计2亿元的基建及维修项目预算执行率为26.52%。
    (二)预算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规支付等问题。一是有561个预算单位违规使用现金支付费用;二是有54个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43个单位虽开立公务卡但未按规定用其进行结算;三是市本级财政资金支付的2.30亿元沉淀在区代建单位、施工企业。
    二、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团市委,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办、统计局、妇联、残联、气象局、编办等9个部门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抽查46个属下单位,延伸审计17个单位,涉及资金总额41.9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37.65亿元,所属单位4.2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有7个部门支出超预算或扩大支出范围,涉及金额671.06万元。如市外办有315.44万元项目资金未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属下3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列支,涉及金额143.22万元。
    (二)有3个部门“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893.71万元。如市妇联属下的市儿童活动中心艺术幼儿园未上缴非税收入433.36万元,已坐支274.01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社保、日常经费等方面。
    (三)有5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601.16万元。如市林业和园林局321.43万元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市妇联属下市儿童活动中心90.33万元小额工程和货物未按规定采购。
    (四)有4个部门出租、出借资产未经审批或未公开招租。如团市委属下2个单位将8 796.54平方米的物业以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租金出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 545平方米物业低于市场参考价出租;2003年至审计时,市残联将793平方米的物业提供给民营企业使用,未收取租金。
    (五)有1个部门资金结余长期未上缴。市外办2001年终止建设的国际友谊村项目结余资金60万元至审计时仍未上缴市财政。
    (六)有7个部门未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一是2个部门上报清产核资数据不实。如市残联清产核资时少报土地和建筑物,涉及投资金额3.27亿元。二是3个部门未按规定处置或使用资产。如市统计局合作办学使用国有资产,未履行相关手续。三是4个部门固定资产未入账或未办理过户手续。如市气象局已投入使用的办公楼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涉及成本1.06亿元。四是1个部门资产长期闲置造成浪费。团市委属下第二少年宫2个项目停滞,导致2008年至审计时有4 363平方米的场地空置。五是2个部门已处置资产但账面未核销。如市外办2005年已处置花都芙蓉嶂培训中心,至2014年12月仍未核销固定资产,账面净值75万元。
    (七)有3个部门违反基建程序规定。如市气象局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征地拆迁费用超概算2 031.55万元(超52.70%),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八)有4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如市编办2009年至2011年没有登记会计账,补记账后部分科目与决算报表不符;市气象局未按规定结转项目资金1 200万元。
    对上述问题,部分预算单位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等整改问题金额8.08亿元。
    三、区级财政审计情况
    对白云区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在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区委书记、区长“同步审”过程中对黄埔区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白云区、黄埔区坚持稳中求进,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决算数不完整。2013年末白云区有6.19亿元的预算指标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有1 198个项目当年支出率低于50%,涉及金额25.91亿元,其中有785个项目当年支出率为0,涉及金额15.41亿元。2个区属下44个部门(单位)的部分支出未完全纳入决算数,涉及金额1 358.84万元。
    (二)非税收入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黄埔区国资局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资收益,涉及金额225.0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局已全额上缴。
    (三)应缴财政资金未上缴。2个区属下6个部门(单位)应缴财政资金未上缴,涉及金额1 310.46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上缴其中的970.39万元。
    (四)往来款、结余结转资金未清理。2个区预算内、财政专户的“暂存款”、“暂付款”等科目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15亿元;部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未按规定清理,涉及金额2.29亿元。
    (五)违规划拨资金。白云区有27个预算单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向其他区属单位划拨资金1 117.39万元,其中325.55万元沉淀在各个预算单位。
    (六)出租或置换资产不符合规定。白云区有4 752.96平方米的行政单位物业的出租未经公开招租,涉及年租金收入117.67万元,其中部分物业出租年限超过5年;黄埔区以实物分配权置换区政府105个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经专业评估。
    (七)基本建设方面。2个区有19个政府投资项目已开工,但欠缺相关基建手续。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从促进民生资金用得合法、用得有效、用得透明出发,对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等6个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更好地惠及民生。
    (一)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
    2012年,市本级和各区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机构,负责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2013年至2014年市级财政共向246个项目下拨6 413.2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专项资金对改善我市农村整体面貌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专项资金未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有2个区将市财政下拨的13个项目、2个分项的222.74万元,用于与上述项目或分项无关的其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截至2014年末已支出138.35万元。
    2.部分项目违反基建程序规定。一是有6个区合同金额共1.25亿元的135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概算;二是有3个区投资额共5 547.76万元的67个项目未报批初步设计;三是有4个区概算总投资共3 367.95万元的18个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是个别区的合同金额共302.64万元的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时间。
    3.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待改进。一是有3个区的部分项目建设与原申报计划的内容不符,如个别区在未向市美丽办申报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下,将计划总投资2 876.40万元的26个项目(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 333.20万元)缩减了建设规模。二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9个区159个要求在2014年10月完工的项目,至2015年1月才完工46个,有102个在施工中,11个尚未开工,项目完工率仅为28.93%。
    (二)广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经费专项审计。
    2014年,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括14个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和原12个区(县级市)156个街镇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家综项目),市级经费实际支出1.9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安排不合理。全市156个家综项目采取“一刀切”方式对每个项目均安排预算200万元,导致部分项目经费不足,部分项目出现资金冗余。
    2.资金拨付不及时或结转资金未处理。一是5个区未及时拨付家综项目经费;二是3个区民政局家综项目结余的市财政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或收回统筹安排,涉及金额1 275.44万元。
    3.不按规定使用资金。个别承接机构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涉及金额21.80万元。经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承接机构已收回了部分未按规定使用的财政资金13.90万元。
    (三)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2013年,市福彩中心实际收入4 274.21万元,实际支出3 865.52万元,结余408.6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福彩中心按计划完成了201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任务,彩票公益金和发行经费能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2011年至2013年市福彩中心系统运行维护费等项目年末结余3 194.64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福彩中心已全额上缴。
    2.部分物品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市福彩中心没有在会计账上反映促销宣传品库存情况,且管理混乱,库存数量和价值难以确定;有3个区未将彩票流动销售亭作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福彩中心已下发通知要求将流动销售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3.少计收入920.42万元。市福彩中心将历年收到省福彩中心年度奖励金和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未作收入反映,涉及金额920.4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福彩中心已作收入反映。
    4.部分销售亭经营权未通过招标出让。有4个区存在通过直接委托方式让个别经营者获得多个流动销售亭经营权的问题。
   (四)科技公共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2011年至2013年,由原市科信局管理及进行二次分配的科技公共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7.47亿元,2013年末结转下年3 884.36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科技公共专项资金的预算、分配、管理基本能执行相关法规和科技资金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立项审核上不严格。一是有74个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第一项目负责人重复,不符合科技项目申报、立项要求,涉及资金9 096.6万元;二是有11个项目未按规定审批,其中有9家企业在申报材料内容与规定不相符的情况下仍获得投资奖励金1 479.8万元,有2家企业不具备申请条件却获得立项,涉及金额50万元;三是有4家企业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获取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涉及金额365万元。
    2.项目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验收工作滞后,涉及项目302个、金额1.98亿元,占到期项目的25.95%;二是有5个承担单位的7个项目未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涉及金额265.67万元;三是个别项目承担单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项目考核指标未如期完成等问题,涉及金额240万元;四是部分承担单位未单独列账核算专项资金,抽查18家企业24个项目发现,有17个项目没有专账核算专项资金,占被抽查项目数的70.83%。
    3.个别项目合同签订不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涉及金额85万元。
    4.提供资料不真实。获得200万元市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的1家公司,在“研发支出”科目实际用9张凭证列支科研人员工资共245.80万元,但审计时却提供了相同凭证号的9张虚假凭证,反映研发人员工资及奖励支出仅为96万元。
    (五)广州市民办技工学校助学金、免学费专项审计调查。
    2014年,该专项资金安排预算1.12亿元,实际支出1.11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负责管理该专项资金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资金使用能够专款专用。审计调查也发现个别民办技工学校免学费申报材料不实、部分学校学生流失较严重、在校学生到课率低、资助政策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六)广州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审计。
    2014年该项目实际支出1 471.0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项目执行单位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能够按照协议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经费收支基本真实合规。审计发现多核算项目支出340.57万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该院已作出了整改。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了对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实训基地项目)、广州市青山绿地工程二期项目(园林部分)(以下简称青山绿地项目)、广州市城建项目工程结算(天河区部分)(以下简称市城建项目)、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以下简称保障房项目)和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环监预警中心项目)等5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在关注宏观政策落实和工程质量情况的同时,强化对资金使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促进重大项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青山绿地项目中赤岗塔公园工程(一期)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龙潭果树公园一期项目合同金额超概算244.12万元未按规定报批。
    2.保障房项目中的棠德花园项目和棠下解困小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复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
    (二)执行招投标制度方面。
    1. 实训基地项目中有11个单位的通用类设备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采购,涉及金额3.06亿元;有3个项目子包投标人利用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涉及金额 6 728.70万元;有17个项目子包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4.09亿元;有4个项目子包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多计报价59.16万元;有个别单位订立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
    2.青山绿地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公开招标自行确定建设管理单位,涉及金额593.96万元;琶洲塔周边绿化景观工程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159.56万元;有3个工程的设计或监理先实施后办理招标手续;有个别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同项目特征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存在差异;个别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完整。
    3.保障房项目中部分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青山绿地项目中有8个工程未按约定调整建设管理合同价款;有205个已竣工并交付使用2年以上的项目,截至审计时未结算。
    2.保障房项目中部分项目地下室工程驻场的现场签证审核人员资质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3个施工单位采购的7120.63万元材料未取得发票。
    3.环监预警中心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四)工程进度款及造价控制方面。
    1.保障房项目中部分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6 824.19万元。
    2.实训基地项目中第四期至第八期中心基地土建工程项目多支付进度款1 151.60万元。
    3.市城建项目中有7个工程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其中有4个工程竣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涉及金额581.07万元;有个别工程招标控制价因未单独开列拉森钢板桩子目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528.53万元。
    (五)征地拆迁方面。
    市城建项目中广州大道北黄猄坳等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办理用地及土地权属转移手续和未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二是多计房屋拆迁补偿款1 222.24万元;三是补偿单价及营业损失未经评估;四是多计搬迁补助费90.81万元;五是个别地块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导致临时安置补助计算依据不充分。
    (六)违规分包。
    1.环监预警中心项目施工单位违规分包工程,涉及金额8 950.21万元。
    2.青山绿地项目个别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工程违规分包,涉及金额630.11万元。
    (七)内部管理方面。
    实训基地项目中,2011年前后完成采购的4.5亿元现代工业和信息化类设备,到2015年供货时部分面临淘汰的风险;514.05万元项目设备闲置浪费;三方监管银行账户中有294.91万元设备预付款,未经三方审核同意就被划走;5.96亿元信息化项目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八)财务管理方面。
    1.青山绿地项目成本中多列概算外利息支出6 243.83万元。
    2.保障房项目未单独核算棚户区改造资金收支、个别项目未办理棚户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减免的申请手续;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收取保证金未设专门账户核算。
    六、企业审计情况
    从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入手,组织对原地铁总公司、广州轻工集团、广州港集团、越秀集团、广日集团、新华出版集团、南沙经济总公司等7家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产总额3 08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真实。有5户企业存在人为调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实施内部交易、往来科目不结转收入、单边挂账等问题,导致收入、成本、利润、资产、净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74.5亿元、0.95亿元、11.66亿元、60.49亿元、13.7亿元。一些企业还存在1.23亿元成本分摊不合理、列支的509.94万元费用缺少合法的证明材料、存放境外680.36万元资金未入账、1.25亿元的已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二)管理或履行职责不到位。有3户企业在维护国企权益上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未督促属下公司追讨约定应得的拆迁安置补偿费、未经评估将地块经营权出租给非国有单位或支付补偿支出、设定不合理限制条件致使个别项目出让未经充分竞争以底价成交等问题,共涉及金额3.58亿元;有2户企业对重大项目决策不当,存在个别项目无法收回投资成本的风险、部分收购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个别地产投资项目实际用地性质与土地使用权证约定性质不符等问题;有2户企业存在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部分办公用品去向不明的问题,涉及金额421.02万元;个别企业属下公司与他人虚开发票1 100万元,涉嫌协助他人偷逃税款;个别企业负责的技术改造项目未能实施,导致445.44万元财政资金长期闲置;某集团原董事长潘某未经批准在参股外资企业领取薪酬,未如实上报年薪收入。
    (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有4户企业存在未经公开交易转让土地、以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租金出租资产、物业出租未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涉及金额2.66亿元,涉及物业的面积共25.87万平方米;有3户企业存在资产未入账、存货账务处理与实务管理脱节等问题,涉及资金1.20亿元;个别企业属下2家企业以会计资料缺失为由未能提供相关资产管理资料。
    (四)违反招投标和公开交易方面的规定。一些企业的物业出租未公开招租,涉及面积5.90万平方米;一些工程项目没有按规定招标,涉及资金2 080.81万元。
    (五)违反基建程序开工建设。个别企业有3个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编制的情况下先行施工,2个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先行施工,累计基建支出5 568.15万元。
    七、绩效审计情况
    (一)广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培训补贴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为目标,是我市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资金来源于财政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培训券是使用培训补贴的基本形式。2012年至2013年,培训补贴实际支出1.12亿元,其中使用财政就业专项资金5 403.91万元,使用失业保险基金5 822万元。共发放培训券19.53万张,培训持券人17.67万人,其中14.25万人通过鉴定考试获得培训补贴。因被审计单位对培训后学员就业情况无任何资料记载,审计无法对培训补贴促进就业的绩效进行评价。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培训补贴制度不健全,部分资金使用脱离有效监管。一是基本未量化培训补贴使用目标,仅有“培训人数”一项量化绩效目标。二是未按规定联合市教育部门开展定点培训机构认定,一直沿用2008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认定的98家定点培训机构。三是占培训补贴六成以上的培训班被转包和重新分配补贴资金,使这部分资金脱离有效监管,同时造成实际培训与定点培训机构脱节,难以保证培训质量。2012、2013年,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等10家定点培训机构,分别与72家、109家合作机构(分别有12家、32家不具培训资质)签订协议转包培训任务。两年间10家机构共获培训补贴8 408.29万元(占两年全市培训补贴支出的74.90%),6 735.78万元分成给合作单位,自留1 672.52万元。四是个别培训与促进就业的目标不吻合。如2012年全市家政服务员持券学员人数为3.63万人,其中2.09万人为在职人员。
    2.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不到位。一是6家定点培训机构为学员填报虚假文化程度,套取补贴资金60.88万元。二是部分培训班课时、课程设置、教师资格不符合规定。三是部分考试鉴定工作由无考评员资格证的人员完成。四是部分培训机构以误餐补贴等形式吸引基本无就业可能、无学习意愿的人员参加培训,致使培训流于形式。如:2013年增城培训中心与一学校合作培训的3个保安员班,其参训人员均是增城某村村民,实地访问的 17人均表示参加该培训班是为领取组织者下发的现金补助,培训后无意从事保安工作。
    3.未按规定优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多列支了1 921.9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和调整我市的培训政策,正在修订《培训券管理办法》,并采取完善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制度、加大培训质量和考评员监管力度等措施进行整改。
    (二)广州市重点污染源防治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由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审批和管理的重污防治专项资金,是专项用于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和存在污染投诉现象企业建设的污染防治工程,以及企业建设的在线监测系统工程的补助。2011年至2013年预算安排该专项资金合计4 755.16万元,实际支出   4 598.95万元,涉及58个项目、48家企业。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重污防治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基本完成了合同约定目标,对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对补助比例幅度内没有明晰标准,导致项目补助比例不一;二是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未对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和金额核算作具体约定,导致在企业未足额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下仍获全额拨付补助;三是在缺乏预算依据情况下拨付资金给2个项目,涉及金额62.09万元。
    2.管理效率方面:存在项目的审批和验收程序耗时长,审批和验收过程效率偏低的问题。如58个项目中有22个项目审批耗时超过1年。
    3.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效果方面:一是未建立项目验收后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的工作制度,对部分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验收后无法正常运行、无法达到项目预期目标的情况缺乏必要、及时的监督和处理;二是对个别项目在线监测设备未开机运行监管不到位,导致设备未发挥应有的环境监督作用;三是对项目立项时的技术可行性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个别项目未达合同目标仍通过验收。
    审计指出问题后,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已草拟《广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对管理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正在修订《广州市环保局环保补助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同时进一步优化相关审核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将更加科学合理设置项目指标。
    (三)广州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运营机构运行保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2011年至2013年,广州市向10家市级免费开放运营机构投入免费开放奖励、补助资金总额1.48亿元,总支出1.39亿元,主要用于水电费、弥补门票减收以及维修维护等。至2013年,全市已免费开放了10家市本级(以二级馆计则为16家)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应免费或应降低收费标准的要求均已落实。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免费开放运行保障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免费开放工作对广州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支出管理方面:市文化馆2011年和2012年在该专项资金中支出差旅费比例较高,分别为36.43%和25.88%,降低了该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
    2.内部管理方面:全市免费开放工作等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如资金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开放工作监管办法和考评办法等均未制定,导致资金支出范围界限模糊、对运营机构指导和监督不到位。
    3. 服务内容和水平方面:目前所提供的免费文化服务中,属于基本服务的多,高层次、创新性、人性化的服务少,免费开放工作仍需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上发展。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涉及审计的单位召开了专题通报会,要求各单位查漏补缺,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八、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2015年起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主要围绕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和防范经济领域风险隐患等方面开展跟踪审计。从上半年的跟踪审计情况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国家、省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上积极先行先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前作为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头号工程”的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挂牌成立,投资审批、通关便利化、金融创新、商事登记等一批重点改革取得突破,行政审批、国资国企、民生领域改革等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完成全年改革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作为国家级中心城市的吸引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琶洲千亿级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总部区,已经吸引阿里、复星、腾讯、国美等知名电商企业入驻,为打造成“立足珠三角、面向全世界”的国际电子商务区拉开序幕;工业转型升级等改革措施促进了经济平稳发展,上半年全市GDP增长速度达到8.1%。审计也发现个别部门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一)个别部门在收费政策上落实不到位。2014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明确从2014年5月1日起省内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市财政局、物价局也联合印发了相应的通知,但因执收单位市质监局未及时向非企业缴费主体停收,导致多收1 193.70万元。审计指出后,相关部门于2015年3月11日停征了该项收费。
    (二)部分重大投资项目推进缓慢。地铁十一号线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延误6个月、建设模式尚未确定等因素影响,难以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十四号线等3条线路因征地拆迁工作影响,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困难;我市负责或参与建设且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北三环二期等9条高速公路,均不同程度存在建设资金不落实、前期工作没有按时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困难等问题,工程进度滞后于年初预定目标。
    对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了16起。
    九、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的整改重点和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实,同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穗办电〔2014〕68号),加强了问责力度。各相关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整改措施,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途径。市审计局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对审计整改结果逐一进行跟踪。跟踪检查结果显示:截至2015年7月,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示问题涉及审计(调查)项目共31个,已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整改完毕30个;应纠正的问题共108个,已纠正107个,为审计处理问题的99.07%;涉及应上缴财政9 220.88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表)。未整改问题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市一汽公司违规将属于国有资产的转制前应付工资及福利费结余转增企业利润,并向民营股东支付不合理经济补偿款     7 432.04万元的问题,该公司2013年在审计期间已向民营股东追回经济补偿款6 650万元,尚余782.04万元未收回。但根据2015年8月20日市交委报告和经审计回访核查发现:市一汽公司以错划款、债权债务冲抵的名义,向民营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划付了6 500万元,原退还资金仅余150万元。市交委正采取法律手段向民营股东追讨资金。
    十、下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各部门(单位)今后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的刚性意识,减少执行中大量变更预算指标情况的发生,规范预算执行。财政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的项目,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加强对预算单位编制预算的指导并严格审核,加大对预算执行的通报力度和建立相应约束机制,将上年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作为审核预算单位下年支出安排的重要因素。
    (二)严格规范管理财政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财政部门要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着力盘活存量资金;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做到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效到位,防止市本级财政资金沉淀在区财政及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的信息公开机制。
    (三)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内控执行。
    近几年,审计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存在管理松散、内控弱化、风险频发等问题。对此,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严格执行科学决策程序,加大决策风险防控,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报销手续,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并对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常规性检查,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对属下单位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财经法纪,防范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资金使用。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基建程序,强化投资评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对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资金使用,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综合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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