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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2-06-19 16:00: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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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2

(总第20)

 

 

 

 

 

 

 

 

广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九佛公路污水收集主管道工程项目

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广州市审计局于2011年对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污水治理公司)的九佛公路污水收集主管道工程项目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九佛公路污水收集主管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九佛主管道工程)是广州市九佛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的A包管道工程之一,管径为D400-D800,总长约8 690,管道坡度为0.001~0.0015,由萝岗区九龙镇穗元庄沿九佛路铺设直到污水处理厂。

九佛主管道工程建设单位为市污水治理公司,设计单位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与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承建单位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2006810开工,2009130竣工。截至2011731,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根据市污水治理公司提供的九佛主管道工程结算资料及审计情况反映,市污水治理公司提交的工程结算价为3 233.30万元,审计核减122.87万元,审计调整后工程造价为3 110.4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污水治理公司建立了建设工程结算、建设资金申请和划拨等有关制度并基本有效执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基建程序和财经法规,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竣工图与现场不一致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2.87万元。

审计通过对比图纸和结算书并现场测量工程量,发现工程结算价中存在以下问题:多计HDPE中空壁缠绕管管道铺设费用117.68万元;多计砖砌沉砂井Ф1000费用0.79万元;多计文明施工围栏费0.57万元;多计现场签证结算费用0.02万元;少计砖砌污水检查井Ф1000费用0.39万元;以上五项合计多计费用118.67万元,导致多计税金4.20万元。

经审计指出后,市污水治理公司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重新核对施工图并据实计算工程量,将结算价核减了122.87万元。

() 竣工图与现场不一致。

审计核对竣工图纸并查看现场发现以下情况:

1. 竣工图上W20井、W24井、W89井、W106井等多处部分支管的现场流水位标高与现场不一致。

2. 竣工图上的边沟截流沉砂井1及相连D400污水管15、边沟截流沉砂井3及相连D400污水管4W136井、W167井现场未施工。

3. 竣工图纵断面图上的W31井、W182井两处支管平面图上不存在,现场未施工。

4. 现场W115井、W127井、W160井三处的支管未按要求接入W115井、W127井、W160井,而是分别调整接入了W114井、W126井、W159井。

经审计指出后,市污水治理公司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就竣工图与现场不一致的情况到现场进行了测量核对,纠正了竣工图与现场不一致的情况,设计单位已重新绘制竣工图,修订后的竣工图与现场情况一致。

对上述问题,广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污水治理公司限期整改,同时建议市污水治理公司加强结算审核工作力度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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