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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6:43:47
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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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25日在广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赖志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加强对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高标准抓好《关于广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扎实的审计整改成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促进标本兼治。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总体来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各方责任持续夯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整改监督抓得更实,整改成效更加明显。截至2024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90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9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的62个问题中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40个问题均按阶段计划加快推进整改;持续整改的31个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将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有关区、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35.60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0项,追责问责44人次。

  (一)坚持高位推动,审计整改组织领导持续加力。

  市政府通过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整改专题会议等形式,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统筹推进重要审计整改项目、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2024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级审计涉及我市问题整改推进行动,要求有关区、部门和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抓紧整改到位,推动上级审计涉及我市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整改。市审计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全方位整改跟踪检查,对市主要领导确定的重要审计整改事项,认真做好研究落实和督办跟踪。大多数单位能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全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真改、严改、实改。

  (二)坚持规范建设,审计整改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市审计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审计整改的全口径清单管理、全周期督促指导、全过程审核把关,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建立整改关口前移机制,2024年起将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等纳入法规审理范畴,对整改要求、整改类型、整改时限是否恰当合理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整改分类科学精准、整改要求能够操作落实。二是优化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坚持分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展日常化监督指导和集中式跟踪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处理到位。三是强化整改验收评判机制,落实审计整改结果“审计组—业务部门—整改专职部门—局领导”四级审核机制,提升整改结果认定的准确性、统一性。四是健全审计整改约谈机制,明确处长约谈、分管局领导约谈、局主要领导约谈和市领导约谈等4个约谈层级,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

  (三)坚持协同联动,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不断增强。

  深入推动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各类监督融合贯通、纵深拓展,加强联络沟通、协作办理、成果共享等,不断加大整改落实监督力度,实现不同监督方式的优势互补、效应叠加。市纪委监委把审计整改作为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与市管党组织“一把手”全覆盖监督提醒谈话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市委组织部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监督的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重点跟踪监督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意见,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完善。市委巡察办与市委审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审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重点领域、重要单位开展联动监督,推动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经济体检”有机融合。市审计局健全审计成果共享机制,将出具的所有类型审计项目的结论性文书及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进一步加强“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更有效的整改监督合力。市财政、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在行业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行动,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推进全面系统整改。

  (四)坚持服务大局,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更为显著。

  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聚焦行业难点堵点持续发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从“点上改”“当下改”向“面上改”“长久立”不断深化,力求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堵点、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成效。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工作指引(试行)》,深化预算收支管理改革,建立覆盖全市117个市直部门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提升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市民政局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核查制度》,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制度建设与分配管理机制,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规范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针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技术改造的举措,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源统筹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对非税收入征缴不严格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8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已追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1.42亿元;6个部门、4家所属单位已追缴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1511.15万元;1个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转抵土地出让收入入库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加快非税收入资金入库时效。二是对存量资源盘活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清理并上缴单位留存的住房基金3737.88万元;5个部门、5家所属单位已通过上缴财政、加快使用等方式对1.98亿元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盘活。

  2.关于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有待深化的问题一是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升的问题,市财政局完善市直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设置,会同相关部门将发展规划类指标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按规定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市本级支出绩效目标;4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绩效指标设置。二是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预算资金下达管理,将预算编制时间提前,推动年度预算编早编细编实,及时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转下达到各区。

  3.关于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对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下一轮中期财政规划中完整编入财政收支预测等内容,并按规定做好转移支付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对其他应付款应清理未清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大对其他应付款的清理力度,通过调整抵扣应缴利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退回预算单位等方式整改1.22亿元。

  4.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有待加强的问题。4个区对6个项目涉及土地储备等内容的债券资金进行收回、置换或调整资金用途;1个区已按规定程序对相关债券项目建设内容重新进行了调整,共整改12.62亿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4个部门、16家所属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申报表编制,确保年度预算编制完整准确;1家所属单位通过清退收回、上缴财政、规范使用等方式整改89.42万元;2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办理资金支付。

  2.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5个部门、9家所属单位采取上缴财政、调整账目、退还处理等措施清理往来账款1495.72万元;1个部门规范资金支付方式,通过直接支付方式结算项目合同款;1个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违约责任;1个部门、10家所属单位已按规定足额补拨缴工会经费52.06万元;5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完善相关账务处理,共整改3842.53万元。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1个部门对公务用车使用异常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处理,更换故障的车载终端;6个部门、11家所属单位通过完善管理办法、严格费用报销、完整录入信息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4.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3个部门强化合同履行监督,扣罚供应商违约金63.86万元,核减多计费用617.97万元,并完善作业量核定方式,根据实际作业量据实结算相关服务费用。

  (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落实临空经济建设任务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协助解决项目公司融资需求,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项目复工,聘请专业法务团队研究处理项目违约索赔事项。

  二是对推动空港经济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相关部门制定广州低空基金方案,积极推进相关产业园项目股权合作事宜,加快广州市区块链国际贸易平台相关功能模块优化建设,并做好平台及相关政策推介。

  三是对统筹协调空港经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广州白云机场第三跑道安置区东区道路工程等4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其中:1个项目加快补偿协议签订,3个项目正开展施工。

  2.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建设计划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区、相关部门加强2024年项目申报管理,对续建项目进行梳理,确保项目建设计划的延续性,已按领域或类型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准入规模进行明确和细化。相关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概算的审批,3个项目已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二是对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1个部门研究优化市重点建设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相关工作措施,完善项目审批信息共享机制,已实现广州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与相关审批平台信息互联互通。

  三是对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相关区、相关部门加快重点项目和土地出让配建项目建设进度,其中: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12个项目已完工。1个区已完成相关项目312.77公顷用地供应,政策性金融工具基金支出率已提升至70.88%。

  四是对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手续,其中:2个项目已补办开工手续,7个项目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4个项目已完善结转资产手续。相关部门通过健全审核管理机制、复核概算评审结果、在结算时据实调整等整改多计概算995.36万元的问题。

  3.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区对部分建设项目偷工减料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在结算评审中对多计的87.74万元设计造价全部进行核减;并对13处漏接、堵塞的污水管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二是对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相关区已追回多拨付的渔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4.77万元。

  4.关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办学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院校已追回多支付的合作办学管理费用195.86万元。

  二是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院校进一步规范课题项目结题流程,已对未完成课题任务的135个项目办理延期手续,对完成课题任务的156个项目办理结题。

  三是对技术人才培养课程未达要求的问题。相关院校加大对校外合作办学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完成实践课程教学任务;并将军事技能训练课程列入人才培训方案,规范军事训练教育教学。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管理工作不够严格的问题。1个部门推动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相关管理机制,加强工伤认定管理,提高工伤认定办理效率;8个区已将2036名人员工伤保险参保信息及时通报给社会保险征收机构,3个工程项目已完成补缴工伤保险费165.31万元。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医保业务平台校验功能,强化参保数据交叉比对,按规定办理医保待遇审核发放,并向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追收多支付的医疗费用89.37万元。

  二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往来款未及时对账和清理的问题。相关部门及时核对相关账表,查明往来款项挂账的原因,并已对社保基金往来款“备用金”“暂付款”“暂收款”等进行了清理。

  2.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未建立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动态监管机制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核查制度,加强对各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监管;11个区结合实际,均已制定本地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核查制度。

  二是对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未达要求的问题。10个区按照“以收定支、统筹规划”分配原则,足额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2024年共安排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7272.54万元,比2023年增长133.81%。市民政局印发《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和比例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对部分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区已拨付民办养老机构资助资金1174.25万元、长者饭堂助餐配餐服务补贴资金656.83万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已追收使用不合理的资助资金17.43万元。

  四是对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家所属单位及时盘活闲置的设备464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相关单位重新组织开展医疗设备验收,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加快办理竣工财务结算。相关部门加强对公益创投活动申报项目的审核管理,已追回违规使用资金10.98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经营决策和风险管控不当的问题。2户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决策审批程序,强化决策过程监督管理。3户企业通过严格项目审批、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等方式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并通过资产重组、司法诉讼等方式整体推进项目风险化解,其中:1户企业已纠正违规经营收费行为,1户企业追回资金1607.40万元,1户企业资产负债率已降至合理水平。

  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5户企业修订物业租赁管理制度办法,规范物业招租程序,加强物业租赁全流程管理。2户企业通过公开招租、投入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及时盘活房产517.69平方米、境外资金1523.72万元。1户企业已追回租金53.05万元,并收回被违规占用的土地。1户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台账,并做好资产登记入账。

  三是对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户企业加强对内部制度的管理,全面梳理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修订和完善。4户企业完善决策审批程序,实施业务接待费线上申请和报销,组织开展招标采购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和采购管理。

  四是对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企业完善投标保证金退还机制,加强工程项目立项、招标、建设管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摊建设单位管理费,及时补办项目建设手续或变更审批手续,并加快竣工财务决算办理。

  五是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户企业根据审计意见调整账表302.08万元,2户企业对应收款项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并通过发律师函等措施加大追收力度。

  2.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经营决策和管控不当的问题。1家金融企业制定风险项目清收方案,通过债权转让、资产重组、司法诉讼等方式回收投资和经营项目款项5.86亿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

  二是对内部控制和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家下属企业加强项目跟投管理,有序结清存量跟投项目,并全部扣回逾期项目前期发放的跟投收益。3家下属企业制定闲置物业处置方案,通过出售、改造自用、公开招租等整改物业19处。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完善制度办法、清查盘点资产、调账处理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其中:针对实物管理方面的问题,8个部门、6家所属单位加强办公用品、耗材等物资的实物管理,已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重新进行核算登记,并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针对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11个部门、13家所属单位登记入账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2.92亿元、土地资产12.61万平方米,调整账务3.37亿元。

  二是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不规范的问题。7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通过报废处置、向财政部门报备等方式整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1542台。1个部门已办理28套存量公房权属变更。1家所属单位已制定安置房移交接管方案。2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梳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规范完善审批手续。5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已完成处置盘亏或待报废资产1036项。

  三是对资产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5个部门、4家所属单位及时盘活房产2项、闲置软件和设备335项,完成办公家具安装并已验收合格,共整改777.50万元。2个部门将2284.61平方米的物业盘活使用,并提高软件资产使用率。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部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1个部门已按要求将市级入河排污口设置纳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开展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工作。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1个部门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推进餐饮企业在线监管系统建设;5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针对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的问题,1个区积极解决历史围填海项目遗留问题,推动填海地块开发利用;1个区对相关渔港乱建棚户进行拆除和整治。针对危险废物监管方面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完善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监管执法。

  二是对部分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1个部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等业务办理时限要求,梳理更新广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7家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已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24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3家监测数据异常的企业已责令进行整改。

  三是对部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1个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依法对23个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行为予以处理,1个区环保分局已对相关企业“未验先投”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移送40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已反馈15起。

  1.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浪费方面。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后,已对相关市属国有企业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对公务出差无实质性行程内容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超标准租赁公务用车、超标准列支培训费等问题,已对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予以组织处理。

  3.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对相关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征收补偿工作监管不严的问题,已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失职问题,由派驻相关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对9名相关涉事人员作出问责处理,并责令追回相关款项。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原因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属于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类问题,未到规定的整改期限,相关问题正按前期制定的措施和计划推进整改中。其中:有的问题涉及面广、整改范围大,需较长的整改周期逐步解决,如诉讼费追缴、房屋收回、直管公房租金追收等问题;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成因较为复杂,整改难度大,需稳妥有序推进解决,如未完成历史围填海的处置、个别项目长期未有效开发利用等问题;有的问题受外部因素制约,需审慎推进,如个别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未落实、个别项目未及时足额完成供地等问题;有的问题有一定的整改周期,如项目工程推进、制度办法研究制定、资产盘活利用等整改措施,需要按照项目进度、资金安排、程序履行等实际情况稳步推进。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其中: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按照整改计划和时间节点,加大力度持续推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先易后难,对现阶段可完成事项先行整改到位,同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等从根本上推动问题解决。市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切实实拿出真举措,推进问题整改动真格、改到位。审计机关将紧盯不放,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彻底、扎实有效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上下半篇文章”,深入推动审计整改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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