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统筹,不断优化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提高审计效能,近日,广州市审计局出台强化审计项目督办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原则、组织实施步骤、计划节点的设置、通报和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相对固定的督办管理工作机制,对时间控制进行原则性的明确。
《意见》明确审计项目各时间节点的设置,严格落实限时办结。把现场审计结束、发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审计(调查)报告等节点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有利于促进审计工作效率提升。《意见》为各处室强化项目进度管理、综合处强化项目督办管理提供了更为明晰的依据,确保各项审计任务按时间节点开展,有利于促进全局有序推进并按时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意见》从督办的角度全面跟进牵头处室复核、审计文书出具、法规审理、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议等重点环节的开展情况,将审计质量控制意识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有利于促进审计质量提升。(鲁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