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ivymltg
留言日期:
2024-09-18
主题:
内审机构负责人是否能兼管纪检和财务
内容:
请问内审机构负责人是否能兼管纪检和财务工作?有什么文件规定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18
答复时间:
2024-09-25
答复单位:
广州市审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259号)第六条“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不得同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一)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业务……”的规定,内审机构负责人不能兼管财务工作;目前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来看,并无内审机构负责人不能兼管纪检工作的要求。

  感谢您对审计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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